
岳塘新闻网11月22日讯(通讯员:易典典)“感谢人民检察官,挽救了我们的家庭。如果不是你们的认真负责,我老婆可能就要被关进去了。你们给了我和妻子生活的新希望,请一定收下这面锦旗!”
近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向娟连续收到了两面锦旗,收获“双倍”认可。这波来自当事人的“花式好评”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呢?
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彭某某伙同其丈夫危某某明知收购木材需要有合法来源证明并需要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制作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的情况下,仍不做台账,非法收购潘某某等多人滥伐林木价值共计190751元,经湖南融城盛和林业科技中心专家推算林木蓄积共计343.8295立方米。依照法律规定,彭某某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非法收购,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二人是夫妻关系,彭某某和危某某的家庭情况是重要考虑因素。在此次共同犯罪中,彭某某系主犯,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危某某常年患关节风湿病,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我们决定对其不起诉。”承办检察官向娟说道。
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汪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王某和左某等人成立刷单团队,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以虚假宣传提升店铺信誉。王某与汪某系合作关系,王某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汪某等人通过微信群联系有刷单需求的商家或刷单中介,通过王某提供的刷单软件或手动刷单的方式,以此制作虚假的交易量及好评来提高店铺的评级及客户的浏览量及信任度。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3日期间,汪某、王某的刷单总量为21万余单,团伙违法所得金额321600.13元,团伙因刷单违法所得后分赃20余万元。
检察官向娟在阅卷后认为,王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在这两起案件中,检察官向娟均秉持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规定,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公正执行,还体现了对当事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的理解和关怀,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一面锦旗,温情无价,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职成效的充分肯定,更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好诠释。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回应群众期盼,持续传递检察情怀和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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